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农民、农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区)选择经销商购机。
2.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机具。我省另行增加6个品目,即20马力皮带传动拖拉机、牛奶分离机、啤酒花收获机、药材挖掘机、榨油机、中药材切片机。
3.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20万元。
4.补贴程序:购机者先到所在乡镇政府领取购买补贴机具证明,然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农机局申请补贴资格,县农机局、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录入购机者信息,打印申请表和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者持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身份证自主选择经销商和机具,商谈机具价格,交差价款购机。经销商录入购机信息,喷印“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和机具编号,人机合影照相,县农机局验货核实发放。
项目主管部门:县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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