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说明
1.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基本涵义
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是在各主管部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权限和责任不变、资金管理办法不变、补贴政策宣传解释权不变、补贴对象认定权不变、补贴兑现应享受的补贴数额最终确定权不变、检查验收考核的责任不变等“六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将各类惠农补贴政策以“一册明”通知到户,将补贴资金以“一折统”发放到户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统一发放管理方式。
“一册明”就是把国家对农民的各种财政直接补贴项目资金全部记录在一个册子上,发放给农民朋友,让农民朋友明白自己名下享受的补贴。
“一折统”就是把农民享受的各种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律通过农村信用社以转账方式直接打入农户的个人专设存折账户,建立一种新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制度和发放方式。
2.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改革的意义
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客观要求。
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
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是进一步转变乡镇财政职能的具体体现。
3.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工作要求
一要做到“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
二要做到“五公开”,即补贴对象公开、补贴项目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金额公开、补贴办法公开。
三要执行“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一册明、一折统”中的补贴标准和数额;不准以任何理由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扣收农户贷款本息和抵扣代缴其他任何款项;不准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冒领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准由其他任何人非法代领代发补贴或者专用存折;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补贴款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四要做到“七统一”,即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政策一册明、通知一册代、补贴一折统、收支一本帐。
4.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范围
用于发展经济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用于保障生活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户供养金、村组干部报酬、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死亡抚恤、伤残抚恤、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其他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金、农村二女户节育奖励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资金、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金、村及村以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和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等。
5.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的审核、填制和发放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专户管理各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本乡镇各类补贴资金的对象、标准、金额等进行审核,负责给每一个农户填制、发放《惠农财政补贴明白册》。
6.惠农财政补贴“一折统”的发放和管理
对于新开户存折,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心统一领取后,可以采取服务大厅集中发放或者定时定点到村、社发放的办法,通知农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一折统”存折,及时送达农民手中,并告知农户领取“一折统”存折后要及时到农村信用社更换密码。未经本人授权,“一折统”存折不得由村干部或者其他人代领代发,也不得由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农村信用社,村组织或者其他单位、个人擅自保管。对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其“一折统”存折可暂时由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妥善保管,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发放给其他任何人。对部分老弱病残的特殊人员,经当事人委托后,可由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专人,上门服务或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