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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政策综述

作者:时间:2013-04-11点击数:

概括归纳起来主要有五大类77项。
   
第一类:以巩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重点的土地政策。主要有6项:
   
一是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
   
二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
   
三是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关系70年不变的政策。
   
四是公益林补偿政策。国有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5元,集体、个人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10元。
   
五是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对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第一轮每年每亩补助160,第二轮补助标准为90元。
   
六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天然草原核定亩数、勘界确权、张榜公示、核发权证,50年不变,每亩每年补偿2.95元;人工草场每亩每年补偿10元,其中65%以现金支付,35%省上统筹建设相关项目。5年一个补助周期。
   
第二类:以促进生产发展为重点的惠农政策。主要有 9项:
   
一是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粮食直补)。按照粮食播种面积、三年平均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各占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分配确定。全市测算平均每亩5.03元。
   
二是农资综合补贴。按照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化肥、柴油、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全市测算每亩35.9元。
   
三是农作物良种补贴。小麦、玉米实行全覆盖,每亩补贴10元,省上对马铃薯原种生产一级种给予每亩150元的良种补贴。
   
四是农机具购置补贴。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省上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定额补贴不超过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30%,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以上就是常说的农业四补贴政策。
   
五是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黄牛改良和奶牛良种补贴均对所需冻精及液氮进行补贴。
   
六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扶持政策。以省上的重点扶持产业及下达资金额度为准。每个国家级合作社原则上补贴20-25万元,每个省级合作社原则上补贴8-10万元。
   
七是小型种养基地扶持政策。省妇联实施的主要用于国扶县的贫困村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业项目,补助标准为每户5000-8000元。
   
八是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扶持政策。主要用于支持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每个示范基地5万元。
   
九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农村妇女发展种养加等微利项目,每人可申请贷款8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可贷10万元,期限2年,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第三类,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为重点的扶贫开发政策。主要有9项:
   
一是整村推进政策。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的村,每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以上。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主要解决贫困地区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住房难等问题,梯田建设按亩均400元补助。
    
三是产业化扶贫支持政策。政府通过贴息扶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户,建立产业化基地。国家对贫困户发展生产性项目以5%的贴息率给予财政贴息,对小型企业按照3%利率贴息,资金的安排不超过2万元。
   
四是小额信贷扶贫政策。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的村,中央财政平均每个试点村补助15万元。
   
五是以工代赈移民搬迁扶贫政策。原则是群众自愿、就近安置、量力而行、适当补贴。每户人均原则上补贴5000元。
   
六是劳务输出扶贫政策。培训两后生,培训期2年,第一年补贴1500元、第二年补贴1000元。
   
七是科技扶贫政策。
   
八是贫困地区妇女劳务培训补助政策。省妇联实施项目,培训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九是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补助。主要用于修建乡村道路、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小型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根据投入的劳动量,发给货币或实物作为报酬。
   
第四类: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重点的统筹城乡发展政策。主要有40项:
   
一是农村民生和社会保障方面 14项。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今年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每年1488元,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89元。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个人按年缴费,标准为100—100010个档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③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今年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市、县配套每人每年不得低于600元。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中央财政初步确定户均补助7000元、省级财政补助3000元。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策。农村人口人均投资标准548元,其中,国家438元,省级55元,受益群众自筹55元,入户工程费用由群众自筹解决。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政策。实施一池三改,户均投资5050元,其中,中央补助2000元、省级补助300元、农户自筹2750元。⑦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补贴范围是乡镇通沥青路(水泥路)、建制村通沥青路(水泥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等。⑧母亲水窖项目资助政策。标准为每眼集雨水窖1000元。另外,还有抚恤和生活补助、临时救助、老龄事业、农村计划生育、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基本殡仪(火化)免费服务等政策。
   
二是农村卫生教育文化方面18项。①新农合及医药费报销政策。2012年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290元,其中个人承担50元,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60%65%75%85%。②农村医疗救助政策。标准是按救助对象个人自付费用的40-80%确定,年度救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还有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乡村医生基本药物零差率后定额补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补助、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免收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教育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计划补助、春蕾计划补助、农村大龄女童培训补助、文化馆建设设施配套及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村覆盖、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补助、农民健身工程支持等政策。
   
三是农村消费和市场体系建设方面5项。①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的13%的资金补贴。②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每户限购2辆,5000元以下的补贴13%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政策。④农产品市场改造提升政策。⑤农超对接政策。
   
四是一事一议政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报经县(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实施。筹资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元,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对村级范围内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按群众筹资筹劳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五是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户籍政策。
   
第五类:以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为重点的促进三农发展政策。主要有13项:
   
一是财政向三农倾斜的支持政策。2004年以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9个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规定增加三农投入。特别是2008年提出,财政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的三个明显高于政策;2010年提出,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三个优先政策;2012年提出,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的三个持续加大一个确保的政策。
   
二是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政策。国家把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确定为扶贫攻坚主战场。甘肃有58个县进入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中央和省级财政将大幅度增加对这些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特困地区安排。国家将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地区的落后面貌。
   
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5项。①四议两公开。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四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②村组干部报酬政策。村干部人均每年不低于6000元,组干部人均不低于1800元。③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年缴费总额不低于1000元,个人承担30%、政府补贴70%。④村干部队伍建设政策。⑤老党员生活补贴政策。
   
四是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方面5项。①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政策。②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政策。③劳务品牌项目培训政策。培训3个月,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每人补贴600元。④农民工回乡创业政策。主要是简化程序、减免收费、优惠用地、贷款支持、财政贴息和创业培训。⑤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补助政策。日光温室蔬菜生产、中药材生产和初加工、畜禽规模饲养与经营、农机具使用与维修、苹果生产经营5个农民创业培训岗位每人补助2500元,其他培训岗位每人补助400元。
   
五是党的民族宗教和统战政策。主要是指扶持少数民族集聚区和散杂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市除每年在三农资金、扶贫项目等方面向少数民族散杂居区倾斜安排外,目前正在开展两个共同活动。
   
此外,还有涉及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补助、产粮大县奖励、动物防疫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龙头企业建设、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方面的政策措施。

五十五:我省提高特困地区农村贫困家庭7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

为帮助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解决医疗困难,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近日经省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具有本地户籍、年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患有7种重特大疾病的患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并实行属地管理,即时结算。

救助标准:最高可达6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7种重特大疾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7种重特大疾病患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医疗救助: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救助控制在2.5万元内;儿童急性白血病患者(儿童低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中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属民政部规定的可治愈或临床疗效明显病种),救助控制在6万元以内;脑瘫儿童患者(在全省重度残疾儿童中选择可通过手术临床疗效明显的脑瘫儿童约1000人进行手术治疗),救助控制在1.2万元内;临床疗效明显的五类重度精神病患者(属民政部、卫生部规定的可治愈的抑郁症、狂躁型、焦虑型、强迫性神经官能症、创伤性应激反应型),救助控制在8000元内;妇女乳腺癌患者救助控制在1.3万元以内;妇女宫颈癌患者救助控制在1.5万元内;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新纳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为2000元。

结算方式:实行即时结算

结算方式由原来的医后救助改为即时结算救助,对7种重特大疾病,在新农合不设起付线,不受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的限制。新农合直接报定额补助标准的70%,由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先实行垫付,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每月结算,其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按不同救助标准予以救助。

救助方式:属地管理原则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确定有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为7种重特大疾病诊疗的省级定点医院;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确定两家有资质的医院为当地定点医院。贫困患者可按照就近诊疗的原则看病。重度精神病和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到所在地诊疗医院就诊,其他5种重特大疾病患者可直接到省级诊疗医院就诊。凡经诊断需要治疗的患者,本人持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村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县级民政和扶贫部门共同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到诊疗医院进行诊疗。患者在就诊医院需填写《甘肃省重特大疾病救助审批表》,民政部门收到审批表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定救助金额。没有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则享受民政部门的相应医疗救助。

对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7种特大疾病患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和实行即时结算服务,是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决策的切实实践,有利于减轻农村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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